关于申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
近日,民政部下发了《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民函〔2014〕320号)(请登录“嘉兴市社会组织信息网”查看相关通知及附件)。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宣传发动。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项目设计的指导及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2、优化项目。各地、各单位在申报项目中要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有地方财政资金、福彩资金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有社会组织特色和服务的项目。
3、及时申报。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从自身实际出发,科学设计项目,并积极申报。各地、各单位要对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挑选出优秀的项目并于12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嘉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建设处(每个项目需jio格式和Excel格式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