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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来源:http://www.jxlxsxh.org    作者:jxlxsxh    发布时间:2013-12-16    点击次数:1788
    2013年第三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13685家星级饭店,有12921家经营情况数据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完成率为94.42%。

    一、总体情况

    在12921家星级饭店中,除停业的770家饭店外,有12151家完成了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填报,包括一星级167家、二星级3123家、三星级5798家、四星级2346家、五星级717家。

    全国12151家星级饭店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611.09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54.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71%;客房收入为273.1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4.69%。

    全国第三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35.44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9.3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99.20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7267.07元/间。

    从第三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青海和天津;平均出租率位居前6位的为湖南、西藏、贵州、山东、北京和辽宁;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青海、西藏、福建和辽宁;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

    北京、湖南、江苏、福建和山东。二、各省区市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16家)、青海(3家)、安徽(2家)三地的平均房价在20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河南(4家),不足7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有安徽(2家)、福建(1家)和湖南(8家)三省;天津(1家)平均出租率最低,只有25.32%。

    二星级饭店:北京(180家)、辽宁(105家)、上海(38家)和西藏(60家)四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云南(274家)平均房价最低,为106.87元/间夜。湖南(181家)和西藏(60家)平均出租率超过70%;海南(13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32.07%。

    三星级饭店:北京(208家)、上海(96家)和新疆兵团(24家)三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广西(228家)平均房价最低,为139.02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有湖南(212家)、西藏(53家);海南(69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5.54%。

    四星级饭店:北京(128家)、湖南(46家)、青海(14家)和上海(63家)的平均房价超过了400元/间夜;海南(42家)平均房价最低,为239.41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为贵州(52家)、湖南(46家)、青海(14家)和西藏(18家);海南(42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

    50.48%。

    五星级饭店:西藏(1家)、青海(2家)和宁夏(1家)平均房价超过900元/间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500元/间夜的有2个省份,其中安徽(22家)最低,为431.29元/间夜。平均出租率方面,青海(2家)最高,为79.07%;西藏(1家)最低,为32.26%。(详细数据请参见附表)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4802家饭店完成第三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5.09%。

    从第三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西宁、三亚、青岛、北京、厦门、呼和浩特、长沙、深圳和成都。平均出租率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丽江、拉萨、贵阳、青岛、大连、兰州、西宁、昆明和济南。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西宁、青岛、长沙、上海、北京、珠海、厦门、呼和浩特、深圳和三亚。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长沙、青岛、北京、呼和浩特、长春、西宁、南京、温州和福州。

    四、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三季度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上升。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三季度平均房价略有上升,其余各指标均有下降。

    2.各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平均房价上升,其中青海升幅最大,为34.43%。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升幅最大,为63.7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青海增幅最大,为91.44%;河南降幅最明显,为9.28%。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的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增幅最大,为79.87%;河南降幅最明显,为

    10.12%。

    与去年同期相比,有15个省市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吉林降幅最大,为9.60%。除西藏自治区、上海和云南的平均出租率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新疆自治区降幅最大,为19.4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云南增幅最大,为10.43%;新疆自治区降幅最大,为25.49%。除7个省区市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详细数据请参见附表)

    3.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西宁、银川、长沙、青岛、丽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和秦皇岛;平均房价下降明显的有广州、昆明、上海、天津、福州、成都、石家庄、西安、武汉和黄山,最大降幅为17.16%。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拉萨、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长春、银川、哈尔滨、丽江和黄山;50个城市中只有无锡、长沙、武汉、南昌、杭州、重庆、广州、苏州和海口平均出租率环比下降,最大降幅为7.9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长沙、宜昌、拉萨、呼和浩特、贵阳、银川、张家界、秦皇岛和丽江;珠海、无锡、成都、武汉、福州、上海、南昌、杭州、苏州和兰州环比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7.3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秦皇岛、珠海、拉萨、呼和浩特、银川、大连、张家界、丽江和青岛;广州、武汉、昆明、无锡、上海、福州、海口、南昌、石家庄和杭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9.30%。

    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长沙、昆明、西宁、丽江、福州、合肥、贵阳、东莞、南昌和海口;拉萨、张家界、沈阳、乌鲁木齐、宜昌、长春、青岛、桂林、南宁和天津降幅位居前10位,最大降幅为12.06%。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的城市为丽江、拉萨、秦皇岛、上海、泉州、昆明、贵阳和福州;张家界、乌鲁木齐、成都、太原、黄山、银川、呼和浩特、东莞、宁波和兰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31.46%。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东莞、长沙、昆明、广州、西宁、贵阳、上海、福州和海口;拉萨、张家界、珠海、武汉、乌鲁木齐、石家庄、呼和浩特、成都、南宁和长春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54.5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昆明、福州、长沙、贵阳、合肥、西宁、海口、秦皇岛和上海;张家界、乌鲁木齐、成都、沈阳、呼和浩特、宜昌、太原、青岛、石家庄和银川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39.71%。(以上排序城市不包括填报率不足60%的郑州、洛阳两市)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来源: 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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