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昨日消息,厦门市旅游局近日依法对某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直接责任人员及无证导游分别处以2000元和1000元的罚款。这是继上月开出《旅游法》实施后全省首张罚单后,厦门市开出的全省第一张针对旅行社的罚单。 据悉,《旅游法》实施后,厦门旅游、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开展鼓浪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累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行动28次,抓获假冒导游人员26名,立案调查7人,行政拘留5人,劝导游客拒绝接受假冒导游人员服务52批230余人次。
来源: 第一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