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将于今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旅游法》是旅游业经营与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对《旅游法》贯彻实施的方案和要求,省旅行社协会为让各旅行社企业深入了解《旅游法》,夯实贯彻《旅游法》的坚实基础,下发了浙旅行协发【2013】38号--关于协同开展《旅游法》培训的通知。 嘉兴市旅行社协会收到浙旅行协发【2013】38号通知后,马上研究商定了《旅游法》培训的时间,并由嘉兴市旅行社协会顾明庆会长负责请示了嘉兴市旅游局、南湖区三产旅游局。市、区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形下,协会秘书处采用了“紧急通知”的传真和电话再通知落实的形式,总经理和董事长们对此次培训学习非常重视。普遍认为能聆听到专家教授的深度解读《旅游法》的机会很难得,故十分珍惜,都纷纷合理安排好了工作,放弃了午间休息,顶着39度的高温酷暑,挤时间亲自出席了2013年7月31日下午在嘉兴市太阳城大酒店五楼大会议室的总经理、董事长层面的培训学习,到会率达到了97%(二家会员单位因故请假)。嘉兴市旅游局的周红霞副局长、行业管理处和市场开发处以及旅游质监所的领导出席了培训学习会。原定控制培训人数的规模在90人内,而实际到会的达到了103名,其中94.35%是总经理或董事长,有好些会员单位的总经理或董事长还带了下属一起来聆听培训。 张建融教授紧密联系了旅行社的操作实务,深入浅出地谈理论讲案例,多次提示了实施《旅游法》中需注意的众多事项和建议。十章102条的《旅游法》内容,经过张教授近三个小时生动形象的精心疏理、归类和逐条的深度解读,使参加培训学习的总经理、董事长们感到受益匪浅! 当张教授的深度解读结束时,全场报以持久而热烈的掌声!总经理、董事长层面的培训学习结束后,协会还计划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前再将组织二次计调、导游等方面人员的培训学习。 嘉兴市旅行社协会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