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11月25日嘉兴市旅游局通知:原2009版的 “散客报名单” 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通知必须停止使用。
接通知后,协会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指示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参考《浙江省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尽快拟出2013版新的“散客报名单” 。
在嘉兴市旅游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五易其稿,2013版新的“散客报名单”于12月2日已向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报送备案。又经合同监管处的审查,同意受理----已下发了嘉工商合(受)字第1301号文。目前处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的审批中。
等接到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格式条款备案编号核发通知书》后,我们将会尽快去付印。
敬请各会员单位稍等,何日可用?请等待新的通知!
特此友情告知
嘉兴市旅行社协会
201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