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紧张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形势,如何在二者的博弈中取得共赢,成为今后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持续聚焦消失的水源地,相继报道了引滦入津工程、岷江和淮河上游污染,河北地下水偷排,浙江千岛湖、云南抚仙湖保护区内非法建设高尔夫球场等种种怪象,国内水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窘迫。其中,关于抚仙湖的报道指出:抚仙湖水质清澈纯净,是玉溪市的水源地、珠江源头第一大湖、我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占全国淡水蓄水量将近10%,超过东北三省平原湖区淡水水量的总和,为保护这难得的一类水质,云南省早在2007年9月1日就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然而在百姓洗衣洗澡都不被允许的严格管理下,大肆的破坏却正在发生。
云南水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开发之间能否相辅相成和谐发展呢?在大理、丽江等地的白族、纳西族中,人们充分资利用水环境修筑了农业灌溉系统,同时将居住环境、社会生活与水深深地融合在一起,创造了人与水共生的景观,凡是到过丽江古城的游客,无不为古城中条条清澈溪流与座座古老的建筑巧妙融合的景观叹为观止。
2013年6月22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经过一致审议,决定将中国的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所体现的森林、水系、梯田和村寨“四素同构”系统符合世界遗产标准,其完美反映的精密复杂的农业、林业和水分配系统,通过长期以来形成的独特社会经济宗教体系得以加强,体现了人与环境互动的一种重要模式。
丽江古城和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是人水互动、旅游与水文化和谐发展的典范,目前,二者均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云南,水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业和谐、互动发展的典范并不仅限于“古城”和“梯田”,佤族和景颇族的祭祀水神活动也一样牵动着游客的心弦,傣族的水文化则更能让游客为之倾倒。傣族把水视为圣洁的物质,从种植水稻的灌溉系统到泼水节,从人们每天劳作后的沐浴习俗到保护水源的“龙林”都令游客心驰神往。诸如此类,以旅游活动让人民重新认识传统水文化、重拾水生态文明的例子数不胜数。
然而,纯净湖泊也开始受到无序发展带来的污染等威胁。围绕抚仙湖,在沿江川县景点“阳光海岸”的公路边,沿途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浴场、酒店以及度假中心,各式各样的餐馆有上百家,一些较大的酒店建成了污水处理系统,但大部分小旅馆未做任何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小餐馆用一根长长的皮管直接把水接进了厨房洗菜涮碗,用完后又随着排水沟流进湖中。
一边是连续4年干旱导致的饮水困难,一边是全国为数不多仍保持一类的水源地受到威胁,而这些情形只是云南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冰山一角。
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直着力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在协调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开发的冲突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日益紧张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形势,如何在二者的博弈中取得共赢,成为今后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借鉴前人经验,认为化解危机应从制度、技术、文化三方面入手:
首先,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有效保障。应从制度入手,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依托水体开发旅游提供正确引导;提高违法成本,必要时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让“肇事者”有所顾忌;用绿色GDP考核官员绩效,同时要政府和官员为治理不作为买单;重在落实,让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应用,不致束之高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投入与经济增长速度保持一致;建立国家框架下的生态补偿机制或者设立资源环境税,加大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
其次,技术是化解危机的科学手段。应做好分层、分区、分期治理,即按照水源保护区的级别分层保护,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体功能区分区保护,按照历史污染源、长期污染,新增污染进行分期治理;借鉴国内外经验,将美国的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德国的监禁及相应罚款规定、日本的国家统一实施饮用水源管理权模式因地制宜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积极主动制定相关规划,并探索将其纳入国家规划的途径;重视源头治理,不能重干流轻支流。
再次,文化是持续发展的重要开端。要重拾传统水文化,积极进行水文化建设,进行节水教育,让公众广泛参与,突出爱水、护水、亲水意识培养;鼓励全社会行动起来,做到“人人为水、水为人人”,树立水资源有偿使用意识,倡导全民监督,共促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是生命之源,旅游是精神生活需要,现代人无旅不精彩,无水难生存。在云南这样一个旅游大省,若想实现永久持续的“天蓝、地绿、水净”,必须努力使旅游开发与水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和谐发展。
来源: 中国旅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