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和上海市旅游局、上海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上海市旅行社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执法充满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下一阶段旅游执法工作中,必须加大旅游违法行为的查办和惩处力度,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案例。
根据报纸上刊登旅游广告提供的线索,在位于上海市虹桥路某小区的上海华夏国旅虹桥路营业部内,检查组发现,该营业部推出的“日照、威海、韩国首尔双轮6日之旅”报价仅为1980元,涉嫌低价揽客,安排旅游者到指定购物点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情况。除了正常的《团队出境游合同》之外,该营业部还要求报名该线路的旅游者签署一份《出境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安排了高丽人参公卖局、护肝宝免税店、紫水晶加工厂等至少5个指定购物点。购物时间安排最短为30分钟,最长为90分钟。该《出境旅游合同补充条款》在“个性化服务安排”的名义下规定:全程所进购物店及另付费项目绝对没有强制行为;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场所为自愿购物,不排除某些商品会出现价差现象,请游客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旅行社不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这份补充合同打着“自愿参加,绝不强迫”的名义,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上海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马上进行现场取证和笔录,责令旅行社有关人员择日赴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旅行社及营业部负责人已经前往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说明情况。初步判定,上海华夏国旅虹桥路营业部存在从事招徕、咨询服务之外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营业部对报名者也已进行了退款处理。
来源: 中国旅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