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半月经受两次“大考”,业内人士称仍需细化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今年10月1日新出台的《旅游法》做出了如上规定。
但记者在采访省内多个景点时却发现,景区工作人员对最大承载量讳莫如深,一概回答“不清楚”。一边是《旅游法》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一边是工作人员对此数据连称“不清楚”;一边是国庆黄金周景区游客爆棚,一边是旅行社感叹生意难做……
《旅游法》实施才半月,已经受国庆黄金周和重阳节的两次大考,全国多地上演“冰火两重天”的情景。业内人士指出,《旅游法》相关规定仍需细化完善,以便更具可操作性。
景区多不谈“最大承载量”
白云山国庆时最火爆的一天接待15万人,肇庆星湖景区10月2日接待游客总量突破7万人次,但对最大承载量,工作人员都称“不太清楚”
国庆长假、重阳节假期,接连发生的旅游乱象格外引人注意:四川九寨沟,一日内景区人数严重超过容纳量,致使4000余名游客滞留山上;10月13日,江西庐山西海景区一处码头引桥突然断裂,数十名游客落水,10多名游客擦伤,事发水域水深达2米。
在微博搜索框输入星湖、丹霞山等多个景区,映入眼帘的全是一片吐槽声。@榆舒表示:“今天的自驾区不好玩,车太多,好多动物都躲起来了,步行区都是人,都不知是来看人头的还是看动物的。”
广州市刚新开张的水巴,备受市民和旅客的追捧。市民刘先生想去坐水巴,听说要排队两个钟才能上船而放弃。“后来准备去广州塔,发现有近万人在登塔……”
10月1日至6日,仅丹霞山风景区就接待游客34万人次、车辆2.07万辆,其中3日为最高峰,共9万余人次。
据全国假日办消息,自3日下午开始,各地陆续发生景区容量超载问题。全国假日办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重视旅游景区服务管理,及时对外发布旅游景区接待信息,防止发生大面积游客滞留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国庆黄金周、重阳节,接二连三的假期,让广东白云山、星湖、丹霞山等多个景区游客爆满。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游法》,却如同一道“紧箍咒”套在各大景区的头上。
新颁布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以广州白云山和肇庆星湖为例,工作人员介绍,白云山景区在国庆黄金周期间接待游客77万人次,前3日为高峰,最火爆的一天接待15万人。肇庆星湖景区10月2日当天接待游客总量突破7万人次,为历年单日游客量之最。但当问及该景区最大承载量时,两个景区的工作人员都称“不太清楚”。
实际上,根据《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白云山日游客容量为5.3万人。景区后来向媒体解释称:“5.3万并非旅游费规定的最大承载量,极限游客量应是24万。”
在丹霞山景区,仅长假第3天就接待游客9万余人次,同比增长4%。南方日报记者查询《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发现,丹霞山景区日控制容量为8.34万人次。10月3日实际游客接待量比控制容量多出近1万人。
暴涨的客流量也让景区大伤脑筋。“为应对自驾车辆爆满的情况,景区启动旧321国道单边停车,增加停车位1200多个,两个景区总停车位达到6000多个。”肇庆星湖景区工作人员介绍,对游客密集点、铁索桥、交通车和游乐设施的监管及动态检查,增设规范、齐全的安全指引和警醒标识。
对此,广东省旅游局曾发出建议,景区可采取门票预约、合理设计景区内游览线路、设置明确清晰的景区指示牌、提前公布景区流量等流量控制方式。
“零团费”取消旅行社难做
记者走访了解到,今年国庆黄金周,前往省外的“长线跟团游”的接客量明显减少,其中东北客源锐减,下降幅度达30%
新的《旅游法》不单对景区承载量提出了新要求,对旅行社经营模式的影响也立即兑现,在景区爆棚的同时,各大旅行社却感叹生意难做。
过去,各大旅行社主打“价格战”,甚至以“零团费”吸引游客。《旅游法》的出台打破了“低价团”“零团费”的行业竞争与经营模式。
记者走访广东省内几家旅行社发现,从今年国庆开始,境内外旅游团费价格有了明显上涨,有的更是原来的2倍。广州国青国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现在法律中明文禁止了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禁止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使得旅行社的获利方式成为单纯的团费,原来很多隐性的费用变得明确,团费“上涨”实则是“回归到正常水平”。
记者发现,以该旅行社泰国5日游为例,团费价格国庆后上涨1000多元,而游客到达当地后的“必须消费”项目被取消。也正是由于价格的回位,很多旅行社这个黄金周接团的数量相比去年有了下降。
记者走访了解到,今年国庆黄金周,前往省外的“长线跟团游”的接客量明显减少,其中东北客源锐减,下降幅度达30%。
在一些消费者看来,团费价格短时内大幅的“上涨”多少有些影响参团出游的积极性。虽然过去明知旅行社包含隐性消费,但低廉的价格还是有较大的诱惑力。
对于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的规定,很多旅行社的导游为了避嫌,做法又显得矫枉过正:一些想了解购物信息的游客对导游的“一问三不知”十分不悦。宁夏中国旅行社副总经理梁成说:“这几天不断有地接导游向公司反映,游客想买土特产,导游不愿因为带去购物而丢了工作,客人则抱怨出来一趟连东西都买不到。”
在旅行社乱象不断、团费价格上涨的现状下,很多人选择了个人出行或参加“自由行”的方式。国庆黄金周期间,广东省内旅行社短途自由行的接客量相比同期上升。有业内人士分析,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传统旅行社开发“类自由行”产品,跟在线旅行商(OTA)一起争夺散客客源。
在广东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杨俊山看来,未来类似“自由行”以及有主题的特色旅游产品将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旅行社普遍反映游客更喜爱自由行,即通过旅行社购买车票、机票以及订酒店,到旅游地后去什么景点、品尝什么美食全由自己决定,游客多在互联网上查询驴友的旅行经验来具体安排,不需要导游陪同。为迎合消费者的新需求,各大旅行社也争相推出类似产品。
■观点
旅游法初衷很好 但仍需完善细化
短短7日假期,各地旅游行业的事件频发,人们在愤慨之余,也对新出台的《旅游法》的效力感到担忧。
“假如景区最大承载量8万,我怎么知道景区公布的实际游客数量是否真实?”市民曾先生认为,新《旅游法》的初衷是维护游客权益,但仍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更具可操性。
一头雾水的不止是游客。“我们大家都摸着石头过河。”广东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杨俊山指出,社会各界对《旅游法》都还不熟悉。杨经理举例说,不少人认为,一提起购物导游就“一问三不知”,但实际上并非这样。《旅游法》的初衷是,如果游客有需求,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导游可以为游客提供购物信息,以方便游客在旅游当中购物。“我觉得《旅游法》具体如何操作,应该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我们也积极将新近遇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提供案例参考,使得法律更具体化。”
《旅游法》的出台,让旅行社经营成本明显增加。比如过去很多旅行社都是通过“拼团”或零时租用的方式为旅行团配导游,现在旅行社必须有自己的正式导游。对此,杨经理称:“虽然《旅游法》的实施会让一些旅行社在经营中受挫,但这也是我国旅游行业走上规范化的必然道路。”
来源: 南方日报 |